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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与技术方案模糊 在管理方面,VOCs的控制还未纳入到总量控制,而排放标准仅覆盖部分工业行业,在重点行业开展的治理行动试点尚处于摸索阶段,缺乏基于科学研究成果的系统方针(例如不能针对本地污染特征制定VOCs与NOx的协同控制方案),且针对众多小而散的VOCs排放源还未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在治理技术方面,工业污染源排放特征的复杂性使得控制技术难以选择,国内企业缺乏经验,已有研究基础相对薄弱,无法有效提供技术支撑,第三方检测数据质量也具有不可靠性。面临鱼龙混杂的新兴VOCs治理市场,有治理需求的企业无从甄别可靠的技术与供应商,选择的治理技术不是最为经济有效的,且在工艺细节上与国外存在一定落差。企业技术经验不足,也导致普遍存在“重工程效率、轻运行维护”的现象,多数治理措施不能稳定运行。
2015年6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三部委联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国发[2013]37号)。该办法将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行业作为全国的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从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未来排污收费的VOCs种类、行业及区域范围都需进一步扩大。但是目前排污收费在地方落实遭遇定价、核算两大难题,进展缓慢。 在收费模式方面,台湾对于VOCs的控污费收费费率是排放量越大则单价越高,特定种类的VOCs排放还需要累加收费。台湾环保局空气保护处与立法委员协商,一方面通过收费手段压制排放量,另一方面将所得专款专用,强化空气质量管理措施,包含上述许可证制度,以及污染改善辅助措施,因而获得台湾立法院支持推动。制定办法中,在衡量缴费划算还是治理划算时,由于政府缺少经费,最后的费率确定原则偏向于扩大税收,增加政府经费的目的。通过收取控污费,可雇佣第三方机构[1]帮助治理污染。VOCs排污收费费率如下表所示:
喷涂过程需要在温度与湿度控制条件下进行,喷漆过程温度与湿度控制能源消耗占汽车制造业总消耗的比例达到50%左右。单纯为了减少有机物质排放而增加运行费用,企业难以承受,必须寻找新的技术路线:利用高效过滤技术除去空气中颗粒物质,使废气中颗粒物质含量满足洁净要求;利用先进的技术除去废气中有机溶剂;将处理后的废气送回喷漆室,大幅度降低新鲜空气补充量由此节约空调费用。 国内喷漆废气处理主流技术包括两类:一是利用干式过滤技术或者湿式过滤技术除去废气中油漆雾;二是利用热力氧化或者催化氧化技术使废气中有机物质变成水与二氧化碳。由于喷漆废气属于低浓度,大风量的废气,直接利用氧化装置氧化存在设备投资大,运行废气高的缺陷,进一步开发出了废气浓缩技术。常用的浓缩装置有固定床浓度装置(包含活性碳浓缩装置和活性碳纤维浓缩装置)和转轮浓缩装置,后者属于国际主流技术。 目前台湾对于喷涂行业没有回收价值的废气通常采用焚烧方法处理,主流技术包括:蓄热式焚化技术、触媒焚化技术、沸石轮转浓缩后焚化技术。其他发展中的治理技术包括:内置式低温催化技术、矿物油浓缩技术等。浓缩技术优缺点比较如下所示: